律师: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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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4章 休庭!【二合一大章!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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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,这两个字到底是怎麽从对方律师嘴里吐出来?

他又怎麽敢如此一本正经的说出来的!

王燕这辈子都没想过,一起枪击案,竟然能有人面色正经的看着被枪杀的死者,说这是用假肢自杀的......

这人,真的没有任何道德心吗!?

想到这。

李杰和村里其余可以持枪的人,时不时就外出打点鸟。

所以当初稍微走访调查一番,所谓的‘指证’自然就数不胜数。

但问题来了......

“原告方,此言差矣!”

“从社会因素中,给一件物品如何定义,是要从两方面去看!”

不等审判台开口示意。

被告席。

徐德此时再次流露出耐心解释的表情,睁大眼睛,语气柔和,好似是在为对方解惑。

他道:

“一,是物件在固定时间内存在的物理条件!”

“你方所说,凶器在1995年之前,是符合法律《枪支管理法》中,对‘枪械’的定义标准。”

“但正如你方所言,凶器只在1995年之前,其物理条件符合‘枪械’标准,而不是现在依旧符合!”

“请问,现在的凶器,其物理条件是否还符合枪械定义标准?”

徐德满脸诚恳,眼睛睁的很大。

他的语气中很是认真,只是听得王燕内心愈发窝火。

是的,这股窝火很莫名其妙,王燕也不是个容易被挑动情绪的,可...见到徐德这副模样,她就是忍不住想骂娘。

王燕脸上露出怒容就要开口:

“被告律师,我想您应当知道,一柄锈迹斑斑的老枪,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的吧?”

“这点不需要我方开口提醒才对!”

枪的认定是很繁杂的。

所以,司法并非一成不变的按照《枪管法》的标准对枪进行认定,否则会出大乱子。

就比如王燕口中所说的特殊情况。

假设,现在你是物证鉴定中心的‘枪弹痕迹科’的检测员。

你手里有一把从七十年代传承下来的长枪,此时,枪械内部生锈堵塞,枪管被堵死,不具备发射能力。

那麽,你是否会对这柄枪认定为‘枪械’?

不算?但它几十年前就是枪,且一直没改造过,稍加除锈就能杀人!

算?但此时它的客观条件就是不符合测评标准!

其次。

重新进行思考。

按照《枪管法》中,原文明确规定:三条判定枪械的‘结构、动能、致伤力’因素,需要同时满足才算枪。

但是!

但是啊。

如果,你将一柄土枪全部拆卸成零件,放在包里分批准备上飞机。

每个零件都不算枪也不是违规零件,但组合在一起就算枪,此时,安检看到你包里有一堆枪械零件。

那麽。

这堆零件是否算‘枪’?

算?可这只是零件!只有组装好才算枪!

不算?三分锺内就能组装成一柄枪打爆机长脑袋!

如果判定为算。

那麽,你觉得你家里存在的所有零件,是否能拚凑出一把土枪?比如电视机、铁床架等拆出的零件。

很明显,很多家庭的零件能搓出来!

不说别的,一把钉枪稍微改改就扣了。

那麽,难道警察可以将零件搜出来拚凑,随後判你一个持枪罪?

至於徐德的回应......

“王律师,我知道。”

“但是!”

“请问,一块铁被锻造成枪,随即又将枪进行熔炼,变成钉子和锤子。”

只见徐德眉头一挑,再次开口反驳。

“那麽,这原本被定义过‘枪’的材料,锻造成钉子锤子,难不成也要给买走钉子锤子的人判一个‘非法持枪罪’!?”

“凶器的定义,是随着客观条件存留时间而具备阶段性,条件更改,定义也跟着更改的!”

“95年,我方委托人将这份材料锻造成枪。”

“但95年後,客观条件分明已经更改,已经变成一具无需质疑的‘假肢’!”

王燕恼羞,内心急不可耐,双手顿时拍在桌上,牙齿一咬,站起身道:

“你这分明是偷换概念,你......”

她话还没说完。

“王律师,请住口!”

徐德伸出手,好似交警指挥车辆刹车一样,瞬间令王燕如鲠在喉。

“我知道您很急,但您先别急,因为我方话还没说完,等我方说完您再急也不为过。”

“上述是我方所言的,社会因素给予物品进行认定的因素‘一’。”

“而接下来,便是‘二’”。

说着。

他的手指伸出第二根。

“二。”

“物品的具体用处!”

“一个东西属什麽性质,要看被用来做什麽,再根据用处来进行反向定义是否符合枪。”

“比如用来炒菜的,那就是厨具,属於厨具中的铁锅,而用来杀人的,就是枪。”

“就本案凶器,自1995年至眼下2003年9月9日.......”

“一直被我方委托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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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是2003年5月1日案发後,海城警察与市级人民检察院,在被告人老家‘老屋村’,针对其邻居与朋友进行走访所取得的‘证言’!”

“证言中,多方人员针对凶器进行了指证。”

“有人曾吃过被告人用枪械所打的猎物,也有人借过这柄‘土枪’。”

“在社会因素中,此凶器毫无争议地是法律标准上的‘枪械’!”

禁枪令之前,枪并不是什麽见不得人的东西。

这是警方审讯得来的口供,上面记录很清晰,若是放在其余案中,压根不存在驳回的可能性。

除此外。

“还有这!”

王燕瞥了眼公诉席,见对方没什麽意见,内心微微一沉,稳住心神。

思索间,又掏出另一份文件。

律师林月稍稍低头,伸手扯了扯徐德的衣袖,示意对方低下头去。

徐德感受到手边骚动,当即小声道:

“你扯我做什麽?”

林月也小声回应,“别笑了别笑了,再笑你就要倒霉了!”

徐德回应,“怎麽可能倒霉,你看审判长都笑了,笑成这样,肯定是对被告方的辩诉很满意。这要不满意,怎麽可能给我好脸!?”

王燕急忙将手里一份文件抬起,她急不可耐道:

“审判长,这是被告人曾亲口描述的口供。”

“口供上,被告人李杰声称,致使案件死者魏田死亡的凶器,是其在1995年,也就是《禁枪令》未颁发之前,私人焊接的土枪!”

话落。

众人的视线聚焦在对方手里的东西上。

“审判长,异议!异议!被告这是在强词夺理!”

“案件凶器究竟是什麽,本就无需争议,在一审还未开庭之际,被告人就亲口给其定性!”

原告方。

律师王燕此时有些焦急,她眼神中还残留着刚才对徐德展露出的惊骇。

假肢......

说着。

他冲着赵忠,再次露出个淡然的笑容。

审判台:......

审判员周法官此时有些欲言又止,看着徐德眼角抽搐,内心惊叹。

‘好胆,一直在挑衅审判台!’

赵忠露出了个笑容,看着徐德,皮笑肉不笑着。

审判区中。

被告席的徐德见审判长都笑了,当即脸上也流露出个笑容回应。

两人彼此间对视着、笑着。

只不过......

随即,他又稍稍看了眼赵忠,却见对方此时似笑非笑,只是看着手里照片,也不知在想些什麽。

一时之间,审判台此时竟没传来任何声音。

不过......

他们安静。

却不代表原告那边也能安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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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时候,人无语到极致,是会笑出来的。

当然,赵忠一直都不信这个,他是个严肃的正经人,无论是对外还是对内,都是一丝不苟,向来不会展露出轻佻的做派。

但现在。

在这个‘枪击案’,海城近几年最大的刑事案件,且还是在央媒与海城地方媒体的眼下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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